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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乙酰甲胺磷当知点

时间:2011/11/4 9:28:39 浏览次数:2906 

乙酰甲胺磷,一种原药制剂,作为内吸杀虫剂用,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属缓效型杀虫剂,下面介绍一些应当知道的细节:

  乙酰甲胺磷原药的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

  使用时应该注意个人防护。操作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风镜、胶皮手套等。操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因为其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便丢弃。

  如果出现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误服后的具体急救措施: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乙酰甲胺磷原药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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