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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届植保会参展手册大全

2016/10/28 8:46:36   浏览次数:1065次   文章来源:肥料双交会

第32届中国植保会时间:2016年11月25~27

第32届中国植保会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

第32届中国植保会主办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第32届中国植保会承办单位:江苏省植物保护站厦门市凤凰创意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大会介绍

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简称“中国植保双交会”,业内亲切称之为“全国植保会”),历经30多年风雨在农化行业和植保系统中享有极高的声誉,是目前行业内规模最大、人气最旺、影响最深远的大会。

经农业部批准,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办的第三十二届“中国植保双交会”将于2016112527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召开。本届展会旨在为农药药械生产企业、经销商、植保部门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相互交流与交易的平台,为宣传产品、展示技术、推介品牌、开拓市场服务,促进信息交流,拓宽合作渠道,加快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于重大病虫有效防控、农药减施增效,确保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现代植保和绿色农业发展。

◆吸引来自全国30多个省(区、市)及地区的植保系统、专业化防治组织、农药械生产企业、经销商、民营经销大户、家庭农场主等15万以上人次参观采购。

80,000多平米展示面积,3,000余个展位,1,000余家农化企业参展,中国最权威的农化行业产品、技术、信息交易平台。

◆参展范围涉及农药原药、农药、肥料、植保机械及包装设备等,涵盖整个农化产业上、中、下游产品,是国内参展产品最齐全的大会。

◆开放式权威信息发布会、行业论坛和营销峰会,发布行业最新政策信息,把脉行业发展方向。

◆对专业观众进行专门邀请,协助参展企业进行客商接待,免费为参展企业的客户发放VIP客商证,开通VIP客商通道。

欢迎参加第三十二届“中国植保双交会”! 为了帮助您顺利完成展前准备工作,我们提供这本《参展指南》,详列本次大会的各项服务以及参展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并按照相关步骤落实各项事宜。本指南中的所有表格复印有效,在填妥传真或交予前,请备份留存。

第一部分 大会介绍

第二部分 关于遵守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及严禁发布虚假广告的重要公告

第三部分 展会日程

第四部分 参展商注意事项

第五部分 展览规则

展位管理 展位及展台设计与搭建 证件管理规定

电力供应 保险、责任与风险 消防及危险品

安全保卫 展台清洁 展览大厅广播、音量控制

撤馆规定

第六部分 特装管理

特展报馆、施工流程、相关费用

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由参展企业出具)

施工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必需签定)

第七部分 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各类服务收费明细

第八部分 大会指定酒店明细

第九部分 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中心交通信息

关于遵守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及严禁发布虚假广告的重要公告

中植保会字〔2016〕01号

各参展企业:

为保护参展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参展及宣传行为,为商家提供诚信、健康、安全、有序的业务交易平台,第三十二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组委会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严禁发布虚假广告及广告宣传规定”公告如下:

一、组委会将严格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积极配合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活动,在展会期间出现知识产权纠纷时,及时协助被侵权企业向当地展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上报予以解决。希望各参展企业提高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同创建一个保护企业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的氛围。

二、根据国家农药肥料等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组委会将积极配合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展会安全、有序;所有广告宣传内容须真实可靠,符合农药广告发布的条例规定,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

场内外宣传、展示要传播正能量,禁用穿戴涉嫌军装及人体彩绘等形式进行展示的活动。

三、所有参展企业须遵守“第三十二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展会期间广告宣传管理规定”。企业发布展会公共宣传广告均需通过大会组委会办理广告宣传手续,严禁参展企业在展区内(展馆内及广场)进行无办理登记的流动广告宣传活动。

特此公告

一六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部分 展会日程

本届植保双交会严格按规定时间进场布展及准时开幕,敬请各参展单位及参会代表相互转告,切勿提早抵达!

标展、微特布展:20161124

特展布展:2016112324日两天,提前进场需按展馆要求交纳加班费,推荐搭建商10/平方/天,非推荐搭建商20/平方/天)

大型机械包装设备布展:6个展位以上201611230800170024日两天)

期:2016112527日(早上830~下午1700

展:2016112712:00点后,在此之前的任何时间不得随意撤展。

注:

1、布展期间:

所有参展企业、施工单位凭组委会发放的布展证从展厅货运门入馆,1124入场时采用换证方式,进馆上交布展证换取施工卡,出馆时换回布展证,请各企业理解配合。布展期间内,所有布展活动将严格限制在参展商自己的展位内进行。为保持展区通道的畅通,请将暂时不用的板条箱和纸箱清理存放到包装箱存放点,撤展开始前不得取用,不按指定位置存放将视为无主垃圾清运。参展商在自己的展位内的工作时间是8301700

2、展览期间:

所有参展商必须在展览期间看管其开放展示的展品与物品。参展商必须在每天展览停止入场后停留30分钟。闭馆时请您不要过早离开自己的展位,请在保安清馆到您的展位时再行离开,以保证展品安全。

3、关于展品丢失的责任认可:

参展商在布展和展览期间因看管不善致其展品与物品丢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4、撤展:

撤馆定于112712:00点之后,在此之前的任何时间不得随意撤展。

第四部分 参展商注意事项

1、参展单位工作人员应注意仪容仪表,衣着得体大方。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

2、展会期间,不准在场内吸烟、吃零食、打牌,不得酒后入场,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展位以外流动散发宣传资料,遇到问题及时与会务组联系。

3、大会期间,建议各参展单位工作人员中午在场馆指定就餐区用餐(现场指示),不要在展台上用餐,就餐后须将杂物置于指定地点垃圾桶内。

4、开馆:参展单位人员应在开馆前到达展厅,查验本单位展品情况,如有丢失应立即到警务室报案(重大失窃应保护好现场),便于随身携带昂贵展品(金银首饰、 珠宝玉器等),不得在展厅过夜。

5、闭馆:参展单位应在闭馆前15分钟停止展览销售,并清点整理好产品,闭馆时间到后统一出馆。

6、展览会撤馆时,应归还租用物品,清点摊拉物品,赔偿损坏物品后,办理完出馆手续方可离馆。

7、参展单位应将自有产品、展具及其它物品,在撤馆期限内全部撤出展馆,如不能撤出,应办理代管手续,缴纳代管手续费。

大会期间场馆内各项事宜,请与场馆内各厅服务台联系。

第五部分 展览规则

所有参展商在展会期间敬请遵守本次大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办单位保留修改这些规则的权利。对于违反展会规则的参展商,主办单位为保障交易会及其他展商的权益可劝其关闭、撤出违规的全部或部分展位以及展品。由此导致参展商的任何损失,由违规者自行承担。

一)、展位管理

1、参展商展位范围

A、特装展位:指划定的从展位地面边界起,至展台所处区域限高高度内的立体空间。

B、标准展位:指已搭建完毕的标准展位立体尺寸之内的空间及地面。

2、参展商敬请严格遵守展览时间,展览期间任何展位均应有人值守。

3、展览正式开始后,除非获得主办单位的许可,否则任何展品不可以从展位或展览现场撤走。而在展览仍未正式结束前,任何展品及展台亦不得拆卸。

4、连续发生提前撤展或不遵守展览会相关规定的参展单位,主办单位为保障交易会其他展商权益, 可拒绝该企业继续报名参展。

二)、展位及展台设计与搭建

1、展台是指在参展商租用展位范围内自行搭建的展示台。所有在展台中使用或展示的展品、材料和装置必须经过适当的防火处理,并且符合消防与展馆标准。

2、标准展位包括以下基本配置:

A、3x3m2展出面积,一块企业中文名称楣板,(双开口展位两块楣板),220V/5A单项电源插座1个,照明灯2只,咨询桌一张,椅子2把。

3、两个以上展位需拆除中间隔板的,请于2016年11月1日前通知组委会,之后及现场临时改动需要向展馆缴纳改动费。

4、所有楣板请于2016年11月1日前与组委会核对清楚,之后及现场临时改动需要向展馆缴纳改动费。

5、本展会拒绝合用展位,展位楣板、展位结构不能自行改动。

6、禁止标准展位改特装及禁止标准展位乱插KT板的行为。如经发现,组委会将暂时没收,展会结束后归还。

7、以下为《南京国际博览中心的展馆特装修施工管理要求》,同样适用于标准展位。

展台结构设计方面

7.1.1所有特装布展展位的设计与布展,其垂直正投影不得超出预留空地的面积范围。

7.1.2展位装修有统一限高且限高为5米

7.1.3展台结构的设计强度应当满足承受荷载所需要的强度要求,现场施工搭建应确保展台整体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7.1.4二层展台:本次交易会禁止搭建二层展台及吊点。

7.1.5室外舞台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风、雨等自然现象对展台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7.1.6展台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180mm,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6m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立柱支撑,保证展台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7.1.7搭建地台时必须在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公众人身伤害。

7.1.8展台主体结构应尽量错开地面配电箱,被结构、地台覆盖的地面配电箱,须开700*700MM的活动盖板便于地面配电箱盖的开启,进行电源接驳及检修。

7.1.9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展台搭建材料

7.2.1搭建、装饰材料应使用阻燃、难燃或已经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窗帘布、纱制品等各类针棉织品装饰展台

7.2.2木结构应在双面做防火处理,粘贴防火板或刷涂防火涂料,预先制作非防火板贴面的木质展台半成品,需预按每平方米涂0.5KG防火漆或涂料后方可进馆组装,并需将防火漆或涂料合格证的复印件同报图资料报展馆备案,原件携带致展厅现场,以备消防局现场检查。

7.2.3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7.2..4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稀料、橡胶水等)或有腐蚀性、刺激性或毒性的材料,不得在馆内进行喷漆、刷漆等工作。

7.2.5仅允许使用非残留性的单面或双面胶带于地毯的地面固定。不允许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展馆内使用背面有粘性(可粘贴)的示意图或宣传品,不允许在地面、柱面或墙面上使用粘胶物和粘胶剂。

7.2.6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确保结构稳定。

7.2.7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0mm以上的无缝钢管,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连接点接触面积,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性。

7.2.8对于进入本中心的桌椅、搭建铝材等易移动及较贵重的展览器材需进行申报登记。

现场施工管理

7.3.1所有展台的参展、施工单位应服从公安、消防、展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展台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在接到组委会下发的《展台搭建安全隐患通知单》后,必须按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回复相关部门,接受复查。

7.3.2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现场负责人,展览会开幕后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现场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及参展期内不得擅自离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殊工种工人须持证作业,施工人员佩戴有效施工证件出入展馆,并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验证工作。

7.3.3 装修施工单位应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施工,如需加班,应在当日15时前到现场服务台填写“申请单”并交纳加班费后放可进行。

7.3.4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随时清理施工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品,搭建展台的材料应在本展位内码放整齐,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保持馆内通道畅通。不得在馆内设置存放物品的仓库。在撤馆时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严禁将废弃物堆放在展览中心院内或在院内转让、倒卖。

7.3.5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为保护人身安全,周围要设置安全区,并有专人看护。安全区须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7.3.6展馆内严禁烟火,施工单位在展厅施工期间不得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等加工作业;如确有需要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后,在指定地点施工,须在现场配备不少于2年检验合格的灭火器。

7.3.7布、撤展期间,运输展台搭建材料的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展厅内部,搭建材料出馆须凭营运部开具的出门条方予放行出馆。

7.3.8相邻展台所有结构背板墙必须做出妥善装饰处理,不得影响临近展台的展示效果

7.3.9任何临时搭建物与墙面必须保持0.6米的安全检修通道,严格遵守南京市公安消防局颁布的《举办展览消防安全须知》和南京国际博览中心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应负担全部责任。

7.3.10不得破坏展馆的一切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地面、墙面不得钉钉、打孔、悬挂物体。

7.3.11特装展位送电前须作安全检查,施工单位电工应先自检,隐蔽电气部分封闭前应主动联络中心现场服务人员协助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展位,中心电工不予送电。

7.3.12施工单位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不得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院内进行野蛮施工。

7.3.13对使用乳胶漆等漆面工艺的木、钢质展台半成品,须在进馆前做好底面及二道涂刷处理,展厅现场只许局部修补施工,在修补施工前须在地面进行铺垫地毯等保护措施,方可施工。

三)、保险、责任与风险

1、主办单位建议:参展商应对自己的展品或者其它贵重物品投保,以防失窃、丢失、或包括火灾等引起的各种损失;参展商还应该为自己展位中的工作人员及特邀参观人士分别购买意外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2、以下情况为主办单位不能控制,参展商不能追究主办单位负责:

A、任何由展馆提供的服务与设备产生的意外问题

B、由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展览的全部或部分取消

C、由于自己保管不善导致财产或产品丢失

四)、电力供应

1、为安全起见,展览场地所有电源接入要在展馆电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电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电子工程安装通用标准”以及技术常规。主控电路的分支控制器应该安装在大厅内(室内)。电线应该选用有2层绝缘保护层、对易燃物质、装饰物、展品有一定抵抗作用的铜芯线缆,或者使用具有防火隔离层的线缆(即使用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线缆直径应于设备功率相匹配。照明设备必须有足够大的散热孔隙。展台禁止使用例如碘灯、高压灯、加热器、电熨斗等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布展期间,临时线缆必须遵循有关的安全规定。

3、展览中有关照明接线与特殊电源之规定:

A、参展商可以根据展馆提供的表格预订照明设备及电器。该表格中标展价格已包括租用照明灯具及电器的使用电费及射灯在标准摊位上的安装固定费用,非标准摊位不出租射灯。每个电源插座每次只允许连接一个电器。禁止使用动力电源插座为照明设备供电。

B、使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可以申请照明接线。展商自已负责自带灯具的线路安装及联接工作。电源接到展馆提供的电源接入点上,不能直接并入展馆提供的标准射灯电源回路内。照明的费用将根据用电负荷的具体数值确定。

C、特装展位可以申请特殊用电电源,展馆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申请的用电容量提供电源专线到您的展台。照明设备的安装及布线工作则由参展商自己负责。在接受订单的同时,参展商请依从以下规定:

◆连接费用将单独计算,请直接与展馆工作人员联系。

◆禁止连接展台范围以外的任何电气设施。

◆展馆工作人员将在供电至展位前检查由参展商或其装修商进行的所有电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负责该施工的技术人员在准备好检查和测试时,请通知展馆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将不能供电。参展商或其装修商要负责改正任何不符合规范连接及使用的物料.

◆大会组委会保留切断任何危险装置电源的权利。

五)、消防及危险品

1、所有参展商及承运商、工作人员、代理、服务人员以及参观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主办单位、展馆的消防安全规定,违反规定造成任何后果由违规责任人负全责。

2、展览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3、展馆内遇到火情,请立即报警。展台挡板及其它专用服务区内不能存放包装材料及宣传册。

4、馆内展物品不得妨碍、遮挡消防系统、空调系统、机械通风口、消防安全设备、水龙带柜、火警手柄、室内照明紧固装置、紧急出口、观众通道及监控系统。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展台或存放任何物品。

5、特别提示:

暖气、烧烤炉、生热和明火器具、蜡烛、灯笼、火炬、焊接设备或其它生烟材料在展期内禁止使用。

禁止演示、操作任何可能被认定危险的电力、机械或化学器具。

有毒或危险材料禁止带入展馆,包括:易燃易爆液体、压缩气体或危险化学品。

特殊展品(如油品、添加剂等),只允许展示产品外包装。

6、公安及消防等部门将于布展期间进行联合安全检查,对于安检期间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展台结构、展品、设施、危险品、不明物品等,将勒令整改,如有整改不符合要求展台由有关部门清除,敬请理解。

六)、安全保卫

1、参展商将在展商报到时领到相关证件。进入展览大厅时,必须佩戴参展相关证件。

2、手提物品或设备需要出门证方可带出展览大厅。在入馆和展览期间,该通行证可以在组委会现场服务台办理及领取。

3、请不要在展览正式开放时间以外在您的展台或展区内安排会议或会谈。记者与参展商的客人只能在正式展览时间内进入展区。

4、建议参展商通过其保险代理商扩大其投保范围,使展品/物品在整个展览运输过程中得到保障。

5、对于违反主办单位及展馆的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可能威胁到公众安全及其他参展商权益的行为,主办单位有权予以制止。

6、请在参展中保管好个人及展位上的物品,尤其是现金、摄(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如发现被盗或可疑情况请您速向警务室或公安部门报案。

七、展台清洁

展馆在展览开幕之前及随后每天将对展览大厅(不包括展品)提供一般的清扫工作。展览开放期间,请随时将废弃物投入垃圾筒,每天展览结束时请将垃圾放置在展位外的通道边。对标准展位内及特殊展位内的清扫工作将由参展商负责。参展商应该主动时常保持其展位的清洁卫生。

八)、展览期间全馆禁止音响

1、展览大厅内广播设备由大会主办单位统一管理,用于播放大会通告、展览安排、紧急事件通知等。恕不接受商业广告、寻人启事、失物寻找或领取等个别行为的广播内容。

2、为了保持展会现场良好的洽谈环境,创造一个无噪音绿色环保交易会,组委会将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进行整改,全场禁止音响入馆,请各参展企业、搭建单位理解配合并认真执行。如在展期内组委会接到两家以上其他展商的投诉,经核实后组委会将停止参展企业展位电力供应,并没收音响押金;各特展搭建单位在展位设计与现场装修时应配合组委会,否则组委会将对该搭建商进行处罚。

九)、撤馆规定

1、参展商请务必遵照由主办单位发布的“展会现场日程安排”及现场通知安排撤馆工作。

2、除非参展商有特别指示,主办单位与大会指定承运商将会在撤展之后处理遗留在展览现场的任何物品或展品。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等因素,造成展会时间的改变,主办单位不承担参展商直接的或间接遭受的损失。如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劳工争端引起的法律判决,在以上情况下,主办单位将不退还参展商已付的全部或部分款项。

第六部分 特装管理

第32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

特展管理说明

一、特展报馆、施工流程

选定搭建单位,确定效果图--→规定日期前,提交报馆电子材料(展台设计效果图、三视网格图、电路图)组委会审核通过--→签定搭建委托书、《参展安全(消防)责任书》、提交缴费申请表--→组委会发放报到通知书--→布展时携带纸质报馆材料(A4打印)领取施工证--→进场施工。

二、报馆(图)材料明细(2016年10月30日前提交电子扫描版,现场提交相同纸质版)

序号

资料内容

说明

说明

1

营业执照

加盖公章

2

搭建委托书

签字盖章

3

安全责任书

签字盖章

4

各类费用表

签字盖章

现场办理将上提30%

5

立体效果图

签字盖章

平面、立面、侧面、高度尺寸及材料说明

6

配电系统图

签字盖章

说明用电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电压,采用电线规格型号和敷设 方式及展位用电量计算方式

7

电气分布图

签字盖章

说明所使用灯具、插座的规格、种类、安装位置,总控制电箱具体安 装位置。无标明的展馆自行安排放置电箱

8

电工资格证

复印盖章

三、相关费用收取

1、特展管理费:20元/平方; 2、施工证:10元/张(展台施工工人);

2、用电:施工临时用电、展期展台用见附件价目表;

3、音响、清场、安全押金:向非推荐搭建单位收取,每个展台20000元,报到领证时由搭建公司向组委会交纳(不应由企业交纳),展会结束后如无接到投诉现场办理退还;

4、提前进场费:推荐搭建商10元/平方/天,非推荐搭建商20元/平方/天,展会正式布展时间为2016年11月23-24日两天。

四、报馆(图)及施工管理咨询

组委会联系方式:025-52367522、18030019911,qq:544840222。

主场服务商(搭建商)厦门众艺创意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卢艺兰13559203631。

附件:1、推荐名单,2、委托搭建书,3、资费统计表,4、安全责任书,5、扣罚标准,6、展馆电费标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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