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LS20041883
执行标准证号:Q/20686114-8·28-2003
农药批准证号:HNP51053-E0547
作用特点:
用于棉花脱叶,用本品能使叶片在青绿时连叶带柄一起脱落于地,无枯叶残留于植株上,确保采棉不会因枯叶碎屑污秽棉絮。有利于棉田通风透光,加速棉桃吐絮,提高棉花等级和产量,提高采棉效率,省工省时。并可减少霜后花,对贪青晚熟品种有明显的催熟效果,早采棉,有利下茬作物早种植。
使用方法:
1、手工快采:每亩用本品10-15克,兑水30-40千克(为降低成本增加催熟效果,建议与70-100ml“乙烯利”混用),喷药周到,不漏喷。新疆:一般年份,北疆8月底至9月初喷,南疆9月上旬或中旬喷。其他地区在霜前20天左右或有半数左右棉桃开裂时使用,不能过早使用。(与乙烯利混用效果好,并已在实践中得到验证。)
注:若全株喷施,可使全株叶片脱落;对分批采收的棉区,为增加田间通风透光性,保留顶部叶片和蕾铃的,则只需喷中下部叶片。
2、机械采棉:每亩用本品25-40克,兑水30-40千克(为降低成本增加催熟效果,建议与70-100ml“乙烯利”混用,实践中已验证),喷药周到,不漏喷。新疆;一般年份,北疆8月底至9月上旬,南疆9月15日前。
注意事项:
1、喷施时期不宜过早,具体施药时间应根据当时棉花吐絮率和当地未来一周的天气预报确定,因为本品的药效与施后连续5天左右的温度有关,气温高脱叶效果更好,一定要避开强降温期施药。喷后12小时内遇雨应补喷。
2、本品应现配现用,兑好的药液切忌久放,不用金属容器盛装药液。勿与碱性物混 用,使用对后茬作物没有影响。套播(种)其他作物并已出苗的棉田禁用本剂。
3、本品虽然低毒但无药,勿与食物一起存放,如皮肤、口、鼻接触药液,立即用肥皂水洗净。如误服,应及时送医院对症。
4、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