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农业展览会参展合同展会介绍:
2011年湖南农业展览会参展合同:
1、参展单位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双方加盖公章,代表签字后生效。请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招商广告部(传真件有效)。
2、组委会确认参展单位的申请后,请参展单位于7日内将参展费用汇至组委会指定帐号或交至组委会财务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8日)
3、展位及广告宣传按“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原则办理,预留有效期七天。
4、展位特装、会务接待、展品仓储及住宿安排等有关事宜,请与承办招商员联系。
5、2011年11月11日—15日为本届博览会布展期,16日为预展期,16-22日为开展期。布展期内参展单位凭参展申请(合同),缴费收据到展馆组委会现场办公处报到,办理相关参展手续。
6、请参展商认真配合做好参展有关事宜,详细内容,请阅读《参展、布展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