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代理
招商专区
企业产品
最新资讯
了解本站
专题推荐
第十九届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
据了解,2012杨凌农高会的召开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批准,并于今年11月份在陕西杨凌准时举行。
2012杨凌农高会批准单位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的日常工作。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行使职权:
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点击进入 2012杨凌农高会 专题,了解新鲜展会资讯!
温馨提醒:本网站属于信息交流平台,倡导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为保证您的利益,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认真考察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以免造成损失!
2012杨凌农高会 热门资讯
本届展会信息
展会专题信息
名优企业
口碑产品
企业新闻
为了让广大农药肥料行业用户能够更好的学习、交流、研讨、创新和发展,火爆农化招商网创建了一系列QQ交流群,希望广大用户诚信合作,财富共享。
火爆农化招商网客户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