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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13届东盟会布展撤展规定

http://zhuanti.1988.tv/dmblh/   2016/8/17 8:57:05   浏览次数:6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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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13届东盟会举办时间定为9月11-14日,地点是广西南宁。2016第13届东盟会规模宏大,设置七大专题,吸引了众多企业报名参展,精彩不容错过!

2016第13届东盟会布展撤展规定:

1.请申报特装布展的施工单位于2016年8月18日前按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办理特装图纸审批:

(1)线上:登录—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现场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特装审批资料。

(2)线下:填写《净地展位装修申请表》(附件1),按照《—东盟博览会特装展位搭建要求》(附件2)向展览管理和客户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并签订承诺书(电话:0771-5813108,传真:0771-5813130)。

2.特装展位施工不允许遮挡或覆盖展馆的照明电箱、动力电箱、电话配线箱。如确需遮挡,报展览管理和客户服务中心审批,但须留出宽0.6米的进入通道,并留有足够的箱前操作间距。

3.展位承重不准超出本展厅的地面负荷参数(附件3);展品及装饰物垂直投影不准超出所承租的展位范围;B区展位搭建最高点不准超过6米,且超过4.5米的面积不准超过展位总面积的三分之二,D区展位搭建最高点不准超过6.5米;且超过4.5米的面积不准超过展位总面积的三分之二(注:1-15号展厅馆内靠墙展位最高点不准超过4.5米)。

4.不准擅自拆改、增减、损坏、污损原有建筑物和各项固定设备。所有地面墙面及标准展位的展板不准敲钉、打洞。馆内运输请使用橡胶轮或尼龙轮的手推车。

5.不准擅自移出展位内配备的展具、电器等租赁设备。

6.展览结束后,所有人员须清离展馆,待场地安检后,凭有效证件进入展馆,开始撤展工作。(注:安检期间,各参展企业可留一名参展人员在展位内保管展品,但不能离开展位,否则安检人员将一并清离展馆。)

7.倡导绿色展装及绿色搭建工作。

8.展览管理和客户服务中心为东博会布展施工的监管机构,对各展位的布展施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管理,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以上即是2016第13届东盟会布展撤展规定,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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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西东盟会
文章标签:东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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